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莒南县住建局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依据上级政策要求,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并取得新进展。
本着“服务第一、民生优先”的原则,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作出调整。原有招投标制度,给工程的快速推进带来了一定的问题,限制了市场主体作用的发挥。本次调整重点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做出调整。一是实行差别化监管。重点监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对于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以及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二是简化监管流程。自主组织招标的建设单位将工程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过程,不再对其监管,只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向莒南县住建局提交招标情况报告,签订施工合同,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对选择的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赋予招标人应有的权力,明确了应有的责任,实现了权责归位,提高了工作效率。
理顺招标投监管体系,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保证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遏制招标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莒南县住建局作为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新路子,适应新形势,采取新措施,保证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完善招标监管机构。明确各科室职能,配备专职人员,实现联动管理,做到事前审批,规定依法必须审批的项目必须在具备招标条件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进行招标;事中控制,进入招标程序后,加强各环节的监管;事后处理,加大招投标违规违法处理力度,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从而保证各主体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做到五规范、二统一。即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行为规范,投标人行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评标专家行为规范,监管人员行为规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统一发布,做到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