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首先在二楼登记处登记,然后提供下列资料向窗口提出申请:1、发改委批文;2土地使用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临沂市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有关职责承诺书(原件); 5、建设工程交易证明、中标通知书;6、城市排水许可证;7、施工(原件)、勘察、设计、监理合同;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监督书(原件);9、政策性审查意见书、设计图纸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 10、建设单位提供拖欠工程款兑付证明(原件)、施工单位提供拖欠农民工工资兑付证明(原件);11、临沂市建设工程开工前审计申请表(政府投资项目);1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原件);13、预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城市规划区内项目); 14、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15、有关规费缴纳证明(含配套费证明);16、施工许可踏勘报告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