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办发〔2015〕17号
转发《关于举办全市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书画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举办全市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书画大赛的通知》(临直党工字[2015]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书法、绘画艺术爱好者积极参加比赛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通过参加比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书法创新水平、鉴赏能力和艺术修养,充分展示干部职工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单位整体文化品位和队伍形象。同时,以书画艺术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记历史、珍爱和平,激发和凝聚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精神动力。
二、参赛范围、要求。参赛范围为我局各科室、各单位在职和离退休的书法、绘画爱好者。参赛者要按照参赛要求、作品类别及规格及时完成作品。
三、报送时间、方式。参赛作品由本科室、本单位统一收集后务于8月30日前报送局机关党委或直接送至市直机关工委
宣传部(天元商务大厦1640室)。
联系人:朱娜 联系电话:7673652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31日
中共临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文件
临直党工字〔2015〕68号
关于举办全市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
书画大赛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各县(区)直机关工委,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人力资源局: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教育引导全市机关干部职工牢记历史,珍爱和平,激发和凝聚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展现全市机关干部职工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和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助力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经研究,市直机关工委决定于国庆节前夕举办全市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书画艺术为载体,充分展示全市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比赛,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书法创新水平、鉴赏能力和艺术修养,从而提升机关文化品位和队伍形象,为推进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中共临沂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征集对象
市、县(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书法、绘画爱好者。
四、作品类别及规格
1、书法作品(毛笔)。一律使用宣纸书写,纸张规格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条幅、斗方、中堂、楹联皆可,作品一律采用竖式,书体不限。
2、国画作品。一律使用宣纸作画,纸张规格不超过四尺整张,一律采用竖幅,内容以花鸟、人物、山水为主。
所有参赛作品,请勿自行装裱,征集后统一进行装裱。
五、奖项设置
书法作品和国画作品均拟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六、赛程安排
1、征集:市直机关参赛作品一般应由各部门、单位负责收集、报送,也可个人自行报送;县(区)参赛作品必须由各县(区)直机关工委、各开发区、产业区人力资源局负责推荐、报送。所有参赛作品务于8月31日前交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天元商务大厦1640室,联系电话:8726620)。
2、评选:成立评选委员会,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评选。
3、展出:国庆节前夕,对获奖作品进行展出,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
七、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要充分展示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牢记历史、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信心和决心以及大美新临沂建设的新成就、新变化,突出时代气息和沂蒙特色。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原件,每件作品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表)。
3、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由于人力有限,所有获奖及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4、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展出、宣传、出版等权利,凡参赛者即视为遵守此条款。
5、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努力推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艺术作品。
附:全市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书画比赛报名表
中共临沂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7月29日
附件:
全市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66周年
书法大赛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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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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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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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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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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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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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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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印发
(共印1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