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办发〔2013〕18号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涉企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按照市住建委《2013年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实施意见》要求,4月份在全委开展“涉企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涉企政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向企业宣传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介绍我委有关业务,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的整体情况和服务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良的服务,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宣传形式
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采取组织集中培训、印发宣传材料、开辟网上课堂、入企宣讲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涉企政策宣传月”活动。
三、宣传内容
(一)送政策进企业。各科室、单位要对近年来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梳理,通过发放政策问答手册、宣传页等各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对政策措施的知晓率,促使政策措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介绍服务职能。各科室、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相关业务介绍材料,向企业介绍服务职能,发放服务指南,公开服务电话,使企业了解各项服务项目。
(三)了解企业状况,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在进行政策宣传的同时,详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存在的问题,需要提供的服务和帮助,更加有效的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涉企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立足部门职责,突出工作特点,组织宣传人员,制定宣传方案,迅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统筹兼顾,同步开展其它活动。严格按照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配档表要求,开展好“涉企政策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行政审批对标赶超、落实一次告知制度、畅通企业全天候诉求渠道、深化企业周边环境整治等活动也要同步推进,实现各项活动的统筹兼顾。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开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查看涉企政策措施是否认真梳理挖掘,政策宣传组织是否到位,企业反映问题是否得到切实解决,确保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