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教育 方案 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19日印发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道德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和《临沂市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树立行业新风为重点,结合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强化道德教育,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形成知荣誉、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目标任务
按照要求,教育治理活动要先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联高、社会关心关注的窗口行业、公共场所开展。主要是在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供水、供气、供热)、公园、广场、风景名胜区等行业领域开展,以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为目标,以“文明大行动”、“学雷锋、树新风”、“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行风评议”为抓手,整治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再逐步向系统其他行业拓展。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关键是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要通过教育和治理,进一步增强涉及行业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在全系统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的良好形象。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方法步骤
教育治理活动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加强道德教育。要把道德教育作为中心环节,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参与活动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刘云山同志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视讯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宣讲提纲,不断丰富道德教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集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服务教育、作风纪律教育,使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自觉修身律己,践行道德规范。
一是加强道德宣讲。窗口单位重点围绕保障优质高效安全供水、供气和纠正损害服务对象利益行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廉洁从业等宣传教育;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多层次多场次道德宣讲活动;二是典型示范引领。通过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大义临沂人走进窗口单位巡讲、群众讨论等多种形式,推动广大群众自觉践行道德规范;三是开展修身律己。通过开办“道德讲堂”、“网上修身”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增强道德意识,提升道德自觉,践行道德规范。
(二)开展自查活动。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认真查找和梳理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方面的问题,认真查找和梳理在履职尽责、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效能、行为举止、践行承诺等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达到目标,并向干部职工通报。
(三)组织市民巡查。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深入到本单位进行巡查、召开座谈会,找出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集中进行治理。要对查找出的问题多措并举,集中治理。特别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寻求有效办法,及时解决整改。把教育治理活动与继续大力深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完善改进措施,兑现承诺事项,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气象。
(五)开展道德评议。参与活动的单位要建立由干部群众推举出的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人组成的道德评议会,定期组织道德评议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卡)、问卷调查、民意测验、行风热线等形式,认真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服务对象的反映,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评议,形成突出问题有效治理。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市民和志愿者巡查,及时回应和解决发现的问题。
(六)大力选树和宣传典型。要注重树立正面典型,利用多种形式或借助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或采取记者专访的形式,集中宣传本行业、本单位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选树一批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好经验,加强评论引导,在全系统营造人人讲公德、人人重诚信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摆上重要日程。
(二)精心部署实施。此次教育治理活动由委机关党委牵头,公用科、市政科、公用处等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统筹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区、单位都要明确工作部门或机构,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个活动顺利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建设信息网、建设信息和各县区宣传媒介,并积极借助社会媒体,深入宣传教育治理活动的要求、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不断扩大教育治理活动的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强化信息交流。各县区、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信息员名单、联系电话请于7月23日前报委机关党委。
联系人:徐国华
联系电话:805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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