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匠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建筑工匠培训目标任务,现将完善月报通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县区住建局将每月建筑工匠工作开展情况连同月度统计报表(见附件)暂以邮件形式报市住建局建筑工匠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沂市建筑工匠信用信息网运行后通过平台报送。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每月25日前(逢周末节假日自动向后顺延一天),报送当月工作情况。
报送方式:月度统计报表按要求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拍照后同表格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至市建筑业管理处施工技术科。(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1327室 电话:0539—7673745 联系人:翟继慧 邮箱:lygjgl@163.com。原件由县区住建局存档备查)。
三、有关事项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要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有一写一,有二写二,不准虚报、误报、乱报、捏报。无工作开展也要零报表上报。
(二)市住建局将实施月通报制度,通报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和月度统计报表上报情况,月度通报同时抄送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对月度统计报表存在不报或虚报等严重问题的,将对县区住建局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三)各县区工匠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通过临沂建筑工匠微信群,传送相关图片和信息,以对当月开展情况进行确认,并及时整理形成宣传稿件报市工匠办邮箱。
附件:全市建筑工匠工作月度统计报表
附件表格-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匠管理工作调度通报制度的通知.doc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