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去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营造有利于建筑工匠工作开展的氛围和环境,增强农民群众“农村建房找工匠、安全抗震有保障”的意识,引导建筑工匠依法依规从事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以信用赢得市场、促发展,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工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加强建筑工匠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村镇建筑工匠是限额以下乡村工程建设的主力军之一,特别是承担着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重要任务,其从业技术水平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近年来,各级对加强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抓好建筑工匠宣传工作,一方面,有利于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了解认识,给予理解支持,便于深入开展工作,对于县区之间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农民群众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避险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有利于引导工匠队长守法经营,不断提升施工技能水平,从而达到施工安全无事故、农房建设符合国家抗震技术导则要求两个确保,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抓好建筑工匠工作就是住建部门有效履行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指导职责;抓好建筑工匠宣传,就是抓安全宣传,是增强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责任,是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关键途径。
各县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持续发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建筑工匠宣传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措施
(一)拓宽宣传渠道。市住建局精心策划,既制作了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建筑工匠的动漫公益宣传片,又有漫画版《农村建房指导手册》。内容充实,通俗易懂。各县区要加大公益宣传片在县区电视台、公共场所楼宇广告位、县区和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多媒体展播平台等的投放力度;要自行印制《农村建房指导手册》,并进行广泛发放,要争取建筑工匠人手一份,特别是要不间断投放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同时,要积极利用好动漫宣传片和漫画指导手册这两大素材,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县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网络媒体全方位展开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抓好精准宣传。要针对农村受众对象和工匠的特点,加强农村建房户对建筑工匠制度的知晓度,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实施精准宣传,采取在乡镇集市等人员相对集中场合发放明白纸,结合乡村移风易俗宣传工作的开展通过刷墙标、悬挂条幅的方式,也可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播放的形式,要利用好下乡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和乡镇“村村响”工程进行广播这些手段;积极开展入户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简便易行的方式,做到家喻户晓。
(三)突出安全宣传教育。县区住建局在建筑工匠宣传工作中,要重点突出安全宣传,把安全宣传教育当作一项日常化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要在建筑工匠的培训中,将安全宣传、安全培训贯彻始终。每年年初,各县区住建局都要组织开展春节后的建筑工匠集中安全宣传培训活动。由县区住建局抽调相关专家进行宣讲,乡镇组织本乡镇所有建筑工匠参加。要提高农民建房安全意识,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印发图册材料等手段,向农民宣传危险房屋的危害;普及新建及改扩建农房的基本安全知识和抗震知识,逐步提高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建房找经过培训的、持有县区住建部门发放的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证、有备案的、信用评价较好的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并签订建房协议。
三、以宣传为手段推进服务提升
(一)深入开展抽查巡查。要把宣传与抽查巡查工作结合起来,与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指导结合起来,围绕履行住建部门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这一职责,落实建筑工匠的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围绕工匠队长是否备案、施工现场的工匠是否持有继续教育证、是否签订协议等进行检查,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
(二)积极搞好引导。要把宣传同农房抗震、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实行建筑工匠管理”的施工队伍承担,申请抗震补贴的农房必须由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承担,从而进一步营造“农村建房找工匠,安全抗震有保障”的浓厚氛围。
(三)加快推进信用评价。要把宣传同工匠队长的信用评价结合起来,适应当前互联网+政务和信用管理新形势新要求,要深入宣传《临沂市村镇建筑工匠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引导建筑工匠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提高技术水平,强化安全意识,从而建造群众满意、施工安全无事故、符合抗震技术导则要求的农村住房。
各县区可登录邮箱:lyjzgjxc@163.com密码:7673745,自行下载广告片和《农村建房指导手册》电子版,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建筑工匠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ygjgl@163.com;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1327室)。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