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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环保督察要求,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22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驻区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20〕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南涑河、李公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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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由于拆迁进度慢、部门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慢,个别工程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临沂市中心城区南涑河、李公河应于2018年12月完成工程,但至今仍未完工,特别是南涑河仅完成工程量的40%。
二、整改目标
完成南涑河、李公河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
李公河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于2019年底完成。南涑河黑臭水体治理已完成河道清淤和西侧污水管网建设,继续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确保 2020 年 4 月底前完成东侧涉铁段管网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李公河黑臭水体治理
1、涉铁段施工手续办理难度大,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安排部署,涉铁段各管线迁改及设备割接工作于2019年8月底完成。期间因我市多次开展市政工地扬尘治理集中整顿和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土石方停止作业,土方外运及回填材料等运输困难,造成涉铁段工期拖延。两岸污水主管道于2019年11月25日贯通投入使用,沿河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主管道,进入下游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彻底解决。
2、受疫情影响,工程于2020年4月全部建设完成,2020年5月29日通过竣工验收,现已移交河东区政府运维管理。
(二)南涑河黑臭水体治理
南涑河通过组织施工单位通过调整管位、顶管等措施,克服沿线大量拆迁障碍,2018年年底实现东侧污水管道贯通,2019年12月完成河道东侧截污管道安装和河道底泥清理,2020年3月完成提升泵站建设,沿河两岸污水主管道及提升泵站现已贯通投入使用。工程于2020年7月上旬全部建设完成,并于2020年8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7255909。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35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