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基本情况:临沂雕塑公园为财政补贴,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编职工32人,离退休职工9人,遗属补助6人。
主要职能:负责临沂雕塑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沂雕塑公园部门决算包括:临沂雕塑公园部门决算
纳入临沂雕塑公园201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包括:
1、临沂雕塑公园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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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雕塑公园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doc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650.6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经费350.60万元,维护经费300.00万元
2015年支出总计650.60万元。
1、按功能分类科目,其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8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9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7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万元。园区维护费3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50.60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5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0.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650.6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支出288.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9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缴费。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万元,主要用于雕塑公园日常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0.6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其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88.51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62.09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50.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7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2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万元,本年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的日常维护。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2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金额56.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金额62.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金额5.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雕塑公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因公务出国(境)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