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发〔2012〕98号
关于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蒙山管委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委机关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为了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引导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自觉增强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市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临普法办[2012]8号)精神,宣传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建设,特制定本通知。
一、活动主题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稳定。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12年8月-11月
三、宣传重点
(一)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市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会议精神,广泛宣传信访、调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将矛盾化解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在调解过程中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有关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发挥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
(三)大力开展 “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寓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不断提高建设服务管理水平。
(四)大力宣传维护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引导教育农民工依法表达诉求,有效预防群体事件,维护好保护好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大力宣传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法律法规,维护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针对建筑市场秩序的现状,加强《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重点是201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把普法和执法结合起来,通过严格执法,教育一批、提升一批法制观念淡薄的从业人员的建设法律法规意识,营造依法执业良好氛围。
四、丰富宣传形式
(一)以全市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深入群众,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方法,开展宣讲、咨询服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编印适合群众需求的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向群众发放,进行现场法律宣讲、咨询服务。
(二)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板报等活动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图片解法和现身说法等形式,丰富宣讲形式,突出宣传效果,使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
(三)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建筑企业各类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上岗前培训内容,增强建筑企业(单位)和个人依法办事、依法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充分发挥媒体法制宣传作用,通过临沂电视台、临沂建设信息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多种形式并行,多角度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宣传的重要意义,把它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主题宣传活动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主题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要精心组织,整体推进。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对主题宣传的每项内容、每个活动都要精心设计,既要组织开展好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
三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扭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这条主线努力推进各项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同时要明确职责,加强工作检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方面优势,推进主题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四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及时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宣传活动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以良好的法治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0一二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 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