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发[2012]95号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无效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材料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经营行为,促进建设工程材料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建设工程材料生产、经营企业的利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用于建设工程,根据《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关于临沂市建设工业产品管理的通知》规定,现将2012年度临沂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无效备案的名录予以公布。
公布的企业及其经营的产品因有质量投诉未整改到位或逾期没有办理产品质量检测复核手续,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其原有备案证明撤销,两年内不予以备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中应严格核查《备案证明》,不得使用无《备案证明》的建设工程材料。
市建设工业产品归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建设工程实施现场《备案证明》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12319 8315519
附件: 2012年度全市建设工业产品登记无效备案名录
20120816162011482.xls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