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临办发[2009]29号和市纪委临治工发[2009]1号文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相关单位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初步自查自纠。现按照市专项治理督导组的要求,请填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表中所列的各项工程建设手续,请复印并加盖公章后一同报送。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和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0年2月1日前书面(包括电子版一份)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地址:陶然路161号临沂市建设局五楼 邮箱:sdlyjszf@163.com)
2010年1月5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出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尚未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的,按本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请登陆临沂建设网(http://www.lyj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 马云波 联系电话: 8112055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