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发〔2009〕216号
关于切实做好城市供热节能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供热企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供热节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8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于我市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快供热节能改造步伐,提高供热保障能力,确保冬季正常供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供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城市供热节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供热节能工作的领导
实施供热节能是提高冬季供热保障能力的关键举措。各供热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供热系统节能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早筹划、早落实、早实施、早见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督导供热企业抓节能改造列入重要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供热企业要建立专门的部门、岗位,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确保省政府下达的我市的节能改造目标按期完成。
二、做好供热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
各县区供热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紧密结合省政府对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的要求,认真编制和修订供热专项规划。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统筹热源的规划,充分利用低温循环水供热技术。凡10万千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必须实行循环水供热,明年采暖期前要全部完成改造。新增热源配置,原则上以区域锅炉房为主,不再新建大型热电联产热源。二是统筹管网布局。要全部取消蒸汽供热采暖,实施“汽改水”,工业和采暖共用蒸汽管道的,要分置敷设。明年采暖期前停止所有蒸汽管道用于冬季供热采暖。优先考虑循环水直供,直供超出供热半径的,要采用高温水与循环水混水换热模式。三是统筹末端用户用热规划。优先考虑地板辐射采暖方式,优先考虑大型公共建筑实施热计量,最大限度节能降耗。各县区要加快规划修编进度,今后凡是没有完成供热专项规划修订、编制的县区,明年起一律停止核发供热经营许可。
三、统筹做好供热节能改造工作
各县区要指导供热企业积极开展供热节能改造工作,要掌握供热企业节能改造的项目、进度,帮助其解决遇到的困难,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任务。供热企业要制定详细的供热节能改造方案和实施计划,要明确改造的内容、改造的办法和达到的目标。改造内容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热源供热方式、热网的保温等,主要办法是利用省、市推广应用的系列节能技术。供热企业要配合供热主管部门对节能改造项目的调度和检查指导,发挥上下联动的力量,优势互补,整体推进。各县区要将供热节能改造情况,按照《供热节能改造项目调度表》(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上报。
四、要加快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要按照住建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按热计量收费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做到“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设施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今年采暖期所有安装温控与热计量装置的要实行热计量模拟运转,采集数据;到2010年安装温控与热计量装置的,全部试行两部制热家收费。凡是未能实际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建筑工程项目,不得申报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不得参加“鲁班奖”、“联合国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奖项,市县不得申报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等。
五、确保节能改造资金及早落实到位
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省有关奖励性资金、专项资金的扶持,争取经贸、节能办等有关部门的支持,早沟通、早介入、早申报、早落实。要着眼长远、重在治本、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对供热的补助力度,把用于补贴供热企业政策性亏损的资金专项用于节能技改。供热企业要发挥自身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技改项目早落实、早实施、早见效提供保障。
六、加强供热全过程监管
各县区供热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负起对供热及供热工程统一归口管理的职责。在供热工程管理上,实行建设项目、用户发展审批前置制度,切实把好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网供热等关口,供热工程建设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办理立项、规划、道路挖掘等工程建设手续。各县供热工程建设、用户发展由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沂城区的蓝天热力有限公司、恒源热力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供热工程建设、用户发展由市建设局审批。对于未取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发展用户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要理顺供热运营体制,供热管网原则上由政府成立的供热单位负责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鼓励供热直供到户,有条件、有步骤、有计划地收并托管、社会经营换热站。多热源供热的,可以实行厂网分离,政府要重点加强管网的监管,管网及其下游运营原则上由国有单位负责。
七、做好供热企业能耗考评工作
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供热能耗的调控和监管,建立供热能耗指标考核制度,督导供热企业加大加快供热系统节能技改,把供热能耗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今后,凡是能耗不达标的,不予颁发供热经营许可、不准参加评优,对高出指标的耗能量,在制定热价时从成本中剔除。
八、确保今冬供热正常运行
各县区要把供热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放在确保冬季供热正常运行上。要确保煤源、购煤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保证煤炭储备充足;要切实制定和完善供热保障制度,确保居民室内温度到期达到标准要求,特别要加强低收入困难群体和幼儿园、养老院、学校等公共福利场所的供热保障,确保其正常采暖;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预案,科学预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拥堵、经济形势变化等对煤炭采购、运输的影响,确保供热正常生产不受影响;要根据供热“两头”气候状况,如有大幅降温天气预报,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在取得支持的情况下,可考虑提前供暖和延期停暖。
附件:1、省政府[2009]84号文件(详见临沂建设网:www.lyjs.gov.cn);
1、 供热节能改造项目调度表;
2、 供热工程建设、用户发展审批表。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