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函〔2009〕125号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
段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临治工发[2009] 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文件的贯彻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结合临沂市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程项目包括2008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
二、各县区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2009年12月1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实施方案报市建设局基本建设科。
三、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的时间安排。各县区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10年1月20日结束,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市建设局基本建设科。市建设局将于2010年1月20日至30日组织重点抽查。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