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发〔2009〕113号
各县区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全市建设安全,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动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安委会《山东省建设系统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鲁建安办字〔200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09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安全文明建设,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总体部署,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实现,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
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日(6月7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
四、活动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建设局统一部署,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建设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张廷同志任组长,杨建平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安质处,杨建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6
月7日在市人民广场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建设局设立咨询台和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台,通过展板、挂图、分发安全常识手册、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处置方法,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能力。建设系统各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所有建筑工地都要张贴、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安插彩旗,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市建设局将于6月份举办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届时将邀请专家详细讲解《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和悬挑脚手架等安全技术知识,介绍近几年省内外发生的脚手架、模板坍塌事故案例,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组织开展“送安全知识下基层”活动。
“安全月”期间,市建设局将组织部分安全专家、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施工项目及施工现场农民工夜校讲课,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四)大力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安全月”期间,各县区、各单位、各企业都要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为重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二是组织开展“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根据省建管局的统一部署,市建设局决定于6月份举办“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对2007年8月31 日前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给予延期换证。三是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年审工作。市建设局将对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给予年审考核。四是组织开展工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各级建设部门要对监理单位法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分期、分批组织轮训,进一步明确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承担的法定职责,研究探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重点环节和工作方法步骤,从监理的角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县区建设局、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集中组织开展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做好专项检查的宣传和动员,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和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打下良好基础。
(六)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国家确定6月份的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为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部门协同配合能力,充实救援装备和力量,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针对夏季汛期特点,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市防汛、城市燃气等领域,都要组织开展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和自救疏散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县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都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市建设局的统一部署,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建设职工,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先进,鞭策后进,曝光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县区建设局、各单位要紧抓“安全生产月”的有利时机,紧紧围绕主题,除参加市里统一的活动外,立足创新,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使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步上升。
(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建设局、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市建设局将对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的活动方案应于5月31日前报市建设安质处,总结及《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应于7月1日前报市建设安质处。
附: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政府、市安委会。
抄送:省安监站、市安监局。
临沂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