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切实解决我市部分住房工程存在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使用期限短、功能不完善等品质不高问题, 满足人民群众对不断提高住房品质的期盼和要求,我市于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治理提高住房建设品质活动,推动工程质量全面提高、住房建设品质全面提升。
活动通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重点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和室内试验工作质量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设计方案论证和规范设计变更管理。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房屋渗漏、裂缝、空鼓、保温性能不达标、隔音性能不达标问题;解决水暖、电气安装功能和使用安全、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现场施工、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使用与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示范工程”活动,争创“示范工程”的面积不少于当年施工许可面积的30%。
活动中,一是完善造价政策、质量标准和技术措施。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全面推行清单计价制度。组织编制、修订我市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设计图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建立技术研究应用与标准制定衔接机制,加快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减隔震、信息化等先进适用技术和优秀工法。二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明确参建各方主体及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全面实行责任书制度,在工程报建、施工许可等环节,建设单位分别与相关签订责任书;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信息管理,建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建筑设计寿命内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三是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发挥勘察设计环节源头治理作用,发挥招标投标环节审查把关作用,发挥质量监督环节保障作用,发挥竣工验收环节总体控制作用,助推提高住房建设品质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建立健全施工总分包体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总承包制度,为推行施工总承包创造政策环境;切实加强建筑劳务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五是加强建筑材料和建设工业产品管理。建立伪劣建材曝光退市制度,建立建筑材料和建设工业产品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检测信息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享。六是努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示范项目、示范园区,以点带面,尽快形成预制装配构件生产能力,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确保新开工建筑产业化现代住宅面积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七是完善建筑行业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八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各县区住建部门将本次活动纳入临沂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与行业管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以及评先树优等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惩戒约束机制,不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参加各类工程质量评优和“示范工程”等评先树优活动,未开展或不认真开展处以记录不良行为、通报批评、媒体(网络)曝光和诚信评价扣分等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委办公室 基本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