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沂南县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促进全县房地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力度,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查处未办理规划、施工、预售许可手续进行建设和预售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市场监管、项目监管、企业监管“三位一体”的动态监管模式,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买卖活动的动态监管,遏制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售房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和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是主动帮扶企业,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市场和企业变化,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调研和房地产企业经营状况调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市场稳定、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政策措施,尽可能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做好超前的决策服务,促进市场稳定发展。深入企业,通过行业协会,加强业务指导,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形势积极应对,调整经营思路,为企业提供合理的、切实可行的建议,指导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继续做好对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和资金监管,及时处置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化解各类矛盾。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投资环境,增强房地产企业发展信心。
三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引导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把服务作为企业品牌推向市场,在扩大项目的同时,提升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为业主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使企业向专业化、高层次方向发展。四是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品位,发挥营造社区文化的作用,营造社区欢乐、祥和、文明的氛围,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沂南县住建局 邢涛 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