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 2012年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城市创建与发展论坛上获悉,平邑县荣膺“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称号,这是继“国家园林县城”称号之后,该县获得的又一个国家级荣誉称号。
据了解,此次评比表彰活动由中国住建部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建筑环境与居住文化专业委员会主办,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政务环境、经济环境、居住环境、生产环境、投资环境7大类73项。经过推荐、专业审查、专家评比等,在全国共评出46个宜居宜业典范城市、典范县。我县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山水园林城市,深受专家好评,顺利通过评审。
近年来,平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鲁南区域重点城市”为目标,深入开展“城镇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县城东部跨越发展、西部增容提质、中部改造提升”为工作主线,特别是2012年,城建总投资达4.5亿元,在城市规划区内同时对8大片区19条道路实施了新建和改造,成立了16个城建重点工程指挥部,每个指挥部都由县级领导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开展工作,工程相关部门全员上阵,片区改造、旧城改造、河道整治、道路建设、管网配套等工程全面铺开,掀起了城建重点工程的新高潮。
目前,该县县城建成区人口达到20万人,城镇化率为39.8%;县城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道路总长度69公里,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2.8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无公害化处理率达100%。
下一步,该县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富美和谐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开展“城镇建设跨越年”为工作主线,以中心城区建设为核心,以重点镇、中心镇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