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观众、各位听众:
3月21日市住建局上线时,共接听群众反映问题电话10个,其中需要线下调查落实的9个。下线后,我们安排工作人员,对这9个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落实,下面我把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陈先生反映:“冠鲁集团拖欠工资2000元。”经市住建局行业科调解,冠鲁集团已结清所欠陈先生人工费。经反馈,陈先生表示感谢。
2、张先生反映:“买的御龙府的房子,交了首付,可开发商至今未备案。”经落实,该小区建设单位已于4月16日申请了商品房合同备案,我局工作人员将调查落实情况向张先生进行了反馈,张先生表示满意。
3、周女士反映:“汀香郡小区B31号楼2单元602室楼道天窗自交房以来一直漏水,多次报修,至今仍漏水。”经了解,该小区建设单位为临沂永基置业有限公司,周女士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建设单位已经对周女士家漏水部位进行了维修。我局工作人员建议周女士在阴雨天气时注意观察维修部位是否还有漏水现象,如有漏水,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将继续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及时帮助周女士进行维修。经反馈,周女士表示满意。
4、王先生反映:“天泰建筑公司拖欠本人39万人工工资。有结算单。”经市住建局市场科调解,天泰建筑公司与王先生达成协议。经反馈,王先生表示同意。
5、张先生咨询:“申请廉租房,填写资料时家中人口数填错了,能否更改信息。”下线后,我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张先生了解情况。经了解,张先生这种情况可以更改人口信息,需要张先生提交申请。目前张先生已经提交了申请,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已帮助张先生更改了相关信息。经反馈,张先生表示满意。
6、宋先生反映:“汀香郡小区B15号楼1单元202室主阳台自交房以来一直漏水,多次报修,至今仍漏水。”经了解,该小区建设单位为临沂永基置业有限公司,前期宋先生已向建设单位反映过阳台漏水问题,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已安排人员进行了维修。近期宋先生发现阳台又有轻微渗水痕迹,于是拨打电话投诉。我局接到投诉后及时安排建设单位组织人员到宋先生家检查漏水情况,建设单位认为阳台漏水有可能是因宋先生在阳台搭建阳光房导致。经调解,建设单位同意帮助宋先生对漏水部位进行处理,我局工作人员将办理情况向宋先生进行了反馈,宋先生表示理解。
7、马先生反映:“新东关13号楼1单元12楼西户,暖气不热。”下线后我局立即安排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对马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现场查看管道井的管道走向和管道交接位置布置施工情况,确认马先生反映的管道错接情况不存在。经到马先生家中查看,发现马先生在装修时对原供热管道进行了改动,更换了暖气片,更改了暖气片位置。经进一步核实,恒源热力公司在马先生初次供暖时已为马先生清理过管道滤网,且与马先生同层住户室温在20℃以上,怀疑马先生家温度不高可能是因暖气改装造成,建议马先生联系改装施工单位查找原因,我局工作人员向马先生反馈了相关情况,马先生表示理解。
8、王先生反映:“弟弟申请的嘉隆花园经济适用房,因弟弟的资格问题一直不给签购房合同。”经了解,嘉龙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单位为临沂欣龙置业有限公司,王先生弟弟王兴武于2016年9月份向欣龙置业公司交纳了5万元定金购买该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因双方对尾款交纳存在争议,我局多次协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建议王先生及其弟弟搜集相关证据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反馈,王先生表示理解。
9、赵先生反映:“银河湾三号院房屋有质量问题。”下线后,市住建局及时安排相关业务科室对赵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经了解,赵先生所投诉房屋位于银河湾3号院14号楼1单元,该处房屋实际所有人为李女士。该房屋为临沂市老城区推进协调办公室委托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临沂房源开发公司管理,房屋于2015年年底通过竣工验收,2016年1月12日临沂市老城区推进协调办公室通知拆迁业主交房。李女士于2017年5月领钥匙进行装修,装修后一直未入住,在物业留存一把钥匙,2018年9月份在物业拿回钥匙,11月份向物业反映房屋漏水。
前期,李女士自行找人查找漏水点进行维修,但效果不好。同时李女士也向所在街道反映过该问题,街道在接到投诉后安排小区物业等单位对李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处理。经多次查找,发现漏水点位于洗刷间过门石边缘处。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认为李女士对洗刷间进行了二次装修,漏水管道很有可能是二次装修时破坏,对此李女士不同意,认为是施工质量问题。经调解,原施工单位及小区物业帮助李女士对漏水管道进行了维修,因双方对地板等附着物恢复与赔偿问题争议较大,我局多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建议李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李女士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