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观众、各位听众:
8月21日市住建局上线时,共接听群众反映问题电话8个。下线后,我们安排工作人员,对这8个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落实,下面我把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郭先生反映:跟着河东区鑫磊建筑公司干的内墙抹灰,拖欠40多万。
办理情况:下线后,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对郭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经了解,郭先生承担了和美苑项目3-12号楼内外墙抹灰工程,工程于2018年10月完工。工程完工后,3-12号楼出现外墙墙皮脱落,建设单位要求郭先生进行维修,郭先生于2019年8月25日完成了7-12号楼外墙维修找补,3-6号楼尚未维修找补。经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多次协调建设单位、鑫磊公司和郭先生,建设单位与郭先生最终达成还款协议。经反馈,郭先生表示满意。
2、张先生反映:观天下小区T11702室房屋漏水,小区门口道路坑洼严重。
办理情况:下线后,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会同罗庄区住建局对张先生反映房屋漏水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张先生反映的T1号楼东侧外墙面保温层部分损坏,导致向其屋内渗水,该房屋已交房多年,超出质保期,张先生已自行维修,张先生想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解释了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策和程序。张先生表示已与物业公司协商,保留好维修单据,以后有申请住宅维修资金的情况时,从维修费中扣除给其本人。罗庄区住建局物业科已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积极申请住宅维修资金。张先生反映小区门口道路坑洼严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进行了处理,小区门口道路已硬化完成。经反馈,张先生表示满意。
3、葛先生反映:东华花园3号楼业主,房屋漏水,多次协调没有结果。
办理情况:下线后,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会同经开区建设局对葛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经了解,葛先生于2011年购买了经开区东华花园3号楼2单元501室,2012年装修入住,东侧杂物间南侧墙体有细小裂纹,下大雨时北侧空调机位和南侧阳台有两处渗水。经开区建设局已协同开发商、施工队伍和物业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处理,目前墙体已修复完成。经反馈,葛先生表示满意。
4、周先生反映:清华园A14号楼安装燃气时遗漏的水泥柱外漏在楼体外,一直未处理。
办理情况:下线后,市住建局协调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对周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经了解,该燃气工程为2010年施工,施工时因燃气使用位置发生变动,设计变更后,原入户孔弃用,后用水泥封堵,造成水泥柱外漏。周先生车辆停在燃气立管下方,楼上水泥块脱落导致车辆受损。经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协调,中裕燃气公司与周先生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经反馈,周先生表示满意。
5、顾女士反映:浮来春公馆延期交房问题。
办理情况:下线后,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对顾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经核实,顾女士购买了杰夫置业开发的浮来春公馆商品房,并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2019年8月31日前交房。8月初,由于浮来春公馆项目建筑工地存在工地裸露未覆盖等不规范行为,开发企业自行停工整改,导致无法在约定日期交付使用。项目已于9月6日复工,截止9月16日,除两栋多层的外墙石材等待安装以外,其余6栋高层、7栋多层和9栋联排别墅的主体结构、门窗及内外装修和电梯安装调试均已完成,小区道路硬化和小区园林绿化也已基本完成。项目剩余工作预计一个月内完成,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交付业主使用。项目交付使用后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延期交房的赔付,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我局将持续跟踪项目进展,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实现项目交付使用。经反馈,顾女士表示满意。
6、高先生反映:临沭县富贵苑小区召开业主委员会通过更换物业,之前的物业公司不配合。
办理情况:下线后,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会同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对高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经了解,临沭县富贵园小区物业由临沭县佳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经过招标方式由成都国鑫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沭分公司管理,并在小区内就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服务期限进行公示。针对原物业公司不配合的问题,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多次到小区与该业委会及前期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初步达成解决方案,即业委会向原物业公司出示召开业主大会、解选聘物业公司相关程序文件后,原物业公司进行交接。目前业委会正在整理相关材料,同时为了保障小区业主权益,维护好小区公共秩序,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要求前期物业在交接之前继续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及时与业委会沟通。经反馈,高先生表示理解。
7、宋先生反映:汀香郡小区交房时阳台漏水。
办理情况:下线后,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对宋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宋先生购买的房屋位于北城新区汀香郡小区B15号楼1单元202室,宋先生3月21日通过行风热线反映房屋阳台漏水问题,我局责成开发企业进行了全面维修,但仍存在轻微渗水问题,企业认为渗水系该住户在阳台搭建阳光房所致,宋先生希望在阳台顶部铺设瓷砖设置房檐,开发企业也按照宋先生要求在楼上住户阳台铺设瓷砖。8月21日宋先生再次反映该问题,开发企业认为宋先生自行搭建阳光房导致渗水,且该房屋已交房多年,企业已没有维修义务。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建议双方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认定渗水原因后再做处理。经反馈,宋先生表示理解。
8、孙先生反映:沿街商铺的房屋正在建设中,被告知不允许再建了。
办理情况:经与孙先生联系,孙先生所建房屋位于罗庄区黄山镇,由于孙先生与黄山镇政府在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存在争议,导致孙先生所建房屋停工。此问题不在市住建局职责范围,我们建议孙先生向罗庄区政府反映,孙先生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