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拟订市级财政投资的中心城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市政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贯彻执行行业管理制度和政策,对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技术指导。 (三)承担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四)参与编报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参与拟订中心城区市政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等工作。 (六)承担中心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运营,并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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