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首先在二楼登记处登记,然后提供下列资料向窗口提出申请:1、申请表;2、资质证书;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5、安全资格证;6、法人证明和法人委托书、授权书;7、省外企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内企业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不良记录证明、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出施工介绍信(江苏省企业需驻鲁办事处提供),提供山东省进鲁备案证;8、提供驻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项目机构负责人及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经当地劳动部门签章);9、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10、提供企业资质主管部门在网上发布的基本信息(包括网址);11、在临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证明(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③税务登记证;④符合经营管理所需的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期1年以上的租赁证明)。12、农民工储备金缴纳证明(三方协议、银行最新结算证明);13、企业代收代发农民工工资证明或《代收代发回委托单位清单明细表》,农民工工资卡复印件。电话咨询:7673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