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办实事”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安排,现就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开展以“办实事”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物业改革创新为主线,以物业地方立法为契机,在全市开展新一轮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文明素质,为广大居民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智慧化的贴心服务。
二、工作目标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持续解决物业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十件实事”,着力构建物业服务行业办实事、解难题长效机制。2022年底,全市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100%,物业管理问题处理响应率、办结率均达到100%,投诉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为实现“临沂物业、走在前列”发展目标筑牢基础。
三、活动内容
(一)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结合“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活动,通过制作信息公开栏、张贴物业服务公示牌等,全面公开物业服务标准、服务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有偿服务收费项目等,提升服务透明度。力争年底前,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三公开”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二)推行“三公告”制度。各县区选择部分街道、社区、项目,推广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业委会履职尽责情况和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三公告”制度,明确公告时间、方式、内容和工作程序,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话语权。
(三)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城市住宅小区“红色业委会”组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业委会运行管理,强化街道、社区对业委会成员的审核、监督。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业委会组建率,暂时不具备成立条件的,由社区居委会牵头成立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2022年底前,实现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
(四)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继续强化物业企业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突出问题解决”三个方面入手,持续开展问题整治,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物业服务问题,有效遏制扰乱物业市场秩序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体系,为物业行业规范管理、良性发展夯实基础。加快建设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监督物业投诉问题加快解决。
(五)构建物业诉调平台。推广兰山区经验做法,指导各县区建设物业矛盾纠纷诉调中心、简易法庭、法官工作室等,推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无缝对接,对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充分运用司法简易程序,建立快速调解处理机制,提高物业领域矛盾处置化解效率,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六)落实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系统排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情况,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渠道,尊重居民意愿,通过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国有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骨干企业托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加快补齐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短板,推动落实《老旧住宅小区基础服务规范》,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探索组建国有化物业企业,在兜底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基础上,引导老旧小区逐步从政府引导的基础物业服务向市场化的专业物业服务过渡升级。
(七)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共建。健全物业基层党建工作组织机制,配足物业行业党委专职工作人员,完善街道、社区专职机构和人员,推动物业服务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融合共治。坚持“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到社区报到,与社区党组织签订党建联建协议,至少认领1个社区党建服务项目,推进基层党建、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的全面深度融合,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
(八)构建共治共享机制。巩固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四位一体”机制,进一步拓宽范围、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构建“多位一体”、共治共享新格局。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搭建红色堡垒、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工作平台,共同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便利、更舒心的服务。
(九)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市级定期举办“红色物业大讲堂”,开展政策进小区活动,持续做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各县区依托行业党委,加强属地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培训,以服务标准、投诉处理、安全教育等主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多方位学习交流,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行业协会要组织签订行业自律公约,开展物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提高技能水平。
(十)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结合群众意愿和企业能力,从群众房前屋后小事做起,为群众办1件实事,满足群众“微心愿”。学习借鉴“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试点经验做法,在全市选树一批“美好家园”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5月)。各县区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新一轮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行动计划和“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动员部署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10月)。各县区根据《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和本地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定期报送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2年11月—12月)。各县区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市住建局将对各地工作情况组织检查评估,选树典型、全市推广,并择优向省级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抓实抓细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要创新思路、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让居民群众从活动中得实惠、添福祉。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县区在创建活动中要注重加强与文明办、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业委会等主动参与,倡导居民群众履行责任、遵规守约,形成“人人参与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区创建活动情况定期调度、通报,对活动开展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跟踪督导,确保文明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典型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地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凝聚正能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市住建局将推送各级媒体进行宣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