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发〔2022〕4号
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为解决工程结算难题,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深化建筑市场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建标字〔2020〕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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