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联合转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临建发〔2022〕4号)。为便于各县区(开发区)、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地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为解决工程结算难题,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深化建筑市场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建标字〔2020〕19号)。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含明确概念内涵、确定实施范围、划分结算周期、界定结算内容、实施结算活动、规范计价行为、强化合同管理、健全资金保障、聚焦关键环节、提升咨询服务、加大激励惩戒、增强部门协同十二个部分内容。
三、过程结算的优势
与传统的结算模式对比,过程结算模式优势突出,可将争议问题提前暴露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解决,把成本的事后控制转为事前控制,既有利于建设单位提前掌握和控制真实成本,又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进度款回款及资金使用。同时,过程结算能促使工程各方主体提高合约管理、施工管理、结算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水平,对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项目决策、投资监督和政府审计提供便利。
政策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