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印发《临沂市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实施方案》(临建发〔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区(开发区)、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地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2021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出台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深入阐述了推动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实施措施。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2021年10月,省住建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我省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的意见》(鲁建节科字〔2021〕8号),提出了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要求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由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推进措施,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由建筑节能与科技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能分工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措施,紧密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容,梳理汇总起草了《临沂市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在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个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和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乡建设理念,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坚持城市是有机生命体,统筹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统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县城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形式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有效解决县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奠定良好基础。
工作原则是坚持系统谋划、稳步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发力,因地制宜、整体提升,全域统筹、生态优先。
主要目标区分近期规划与远期目标,到2025年,我市绿色低碳县城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县城建设强度和密度控制合理,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加快推进“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在“六强、六富、六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35年,我市基本实现县城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人居环境更加美好,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全面实现“八个第一方阵”现代化强市建设目标。
(二)主要任务。分别从8个方面谋划制定了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的重点工作,并明确了责任单位。一是提高县城建设安全韧性。县城建设要统筹发展与安全,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做好新建建筑选址防灾安全论证。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施工监管。持续开展县城房屋建筑清查工作。加强县城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等安全巡查、检查。二是严格控制县城建设规模。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宜控制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宜控制在0.6至0.8。在县城宜建设多层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原则上6层及以下住宅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三是打造县城特色风貌。统筹协调好县城建设与自然山水的关系,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保护传承县城历史文化和风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加大文物保护修缮力度。四是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编制县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县城新建建筑全部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标准。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低碳、零碳建筑。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加快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五是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建筑项目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积极应用获得节能、环保、绿色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推行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六是推进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布局方式,统筹县城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布局,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稳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推广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应用。加强配电网、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七是着力发展县城绿色交通。推行“窄马路、路密网”的道路布局理念,实施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重视支路建设。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配套完善综合客运枢纽站、停保站、首末站以及港湾式停靠站、公交专用道等公共设施。倡导绿色出行,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智慧公交。打造连续成网的慢行系统。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八是提升县城环境容貌。推进生态绿道和绿色游憩空间等建设,创建“园林县城”“森林城市”。推行“小街区规制”。实施城市功能修补。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城市水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适度增加公共休憩空间。稳步推进成本集约、功能复合、生态友好的绿色县城更新模式。
(三)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绿色低碳县城建设作为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绿色低碳县城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资金和政策保障力度,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与建设、绿色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资金补助等奖励政策,探索完善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等制度,形成促进县城绿色低碳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三是强化试点示范。以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为重点,积极申报开展国家级、省级试点创建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的“临沂模式”。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