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承担省厅的揭榜挂帅课题“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计分管理办法”,经过近半年的现场调研、会议研究、座谈沟通和试运行,现在颁布实施。
一、考核办法编制的初衷和目的
深刻分析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和建筑施工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现状,考核办法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企业或项目安全管理漏洞多,隐患不断,事故时有发生,企业能力没有实质性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迟滞不前。
2. 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安全监管压力大,巡查检查多,处罚处理多,但压力传导不畅,企业承担安全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安管能力不高,履职不到位,监管部门随时检查随时有问题,现场重复的问题、隐患多,出现了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状。
3. 企业或项目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不积极,如安全教育培训不执行,应急演练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制度不实施,在创城、公益广告、视频监控等方面配合落实不积极等。
4. 主管部门的处罚、诚信扣分等措施最终落实或转嫁到企业或项目身上,针对个人的处罚很少发生,导致企业安管人员压力不大、主动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总之,建立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考核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影响安全生产最关键的人的因素,加强关键岗位安全履职考核,处罚和激励并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畅通监管路径,压力传导到位,提升企业安管水平,以期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1.办法共分五大部分,包括含有考核范围和考核机构的总则、计分办法、计分处理、考核执行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2.履职考核在市局领导下实行属地考核、全市协同的方式。设立市县两级考核机构,县级考核上报,市局全市通报协同执行,形成全市考核一盘棋,让违规违法者无处遁形。
3.考核办法的核心是结果运用。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实施停职学习、全市通报预警、重点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停工、责令撤职、限制承揽工程、报请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个人信用惩戒等措施,以期通过递进式组合拳对企业安管人员施以监管高压、形成心理震慑,督促其紧绷安全管理的弦,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
4.履职考核简单易操作,试考核后可行性较高。监管机构日常巡查、执法检查、通报即形成考核依据,根据标准执行扣分。将去年的五个项目进行了试考核,其中有两个项目的两名项目经理和两名安全员达到计分处理标准,按此标准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停职学习再考核的处理,对项目进行重点监管,效果较理想。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临沂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计分管理办法(试行)》和《临沂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计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