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建议字〔2019〕第22号 B
尊敬的韩宝进代表:
您的《关于加快全市农村清洁能源供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到了“建议市里加快推进农村清洁能源供暖工程,积极开发多形式的农村清洁供暖模式,加快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供暖的政府补贴机制,建立清洁能源供暖试点推广机制”,属于我局只能,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前期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情况
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刚刚起步,由于北方农村冬季大多燃烧散煤取暖,带来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其中京津冀地区最为严重。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国家层面2017年开始在28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当中推行清洁取暖试点,试点期3年,试点期内国家财政给予每年3亿元的补助,山东省只有7个城市被纳入试点: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临沂市不属于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未被纳入试点范围。
对于山东省10个非国家试点城市,省里也要求逐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2017年,我市费县作为省级试点县有13个村2241 户被纳入省级试点;2018年,省里下达我市农村清洁取暖任务33626户,其中临沭县上报计划1169户,均为生物质供暖模式。年终验收后,省里下达临沭县清洁取暖补助资金326万元。
2019年省里下达我市农村清洁取暖任务51372户,其中临沭县任务2772户。
二、农村清洁取暖技术路线
按照省里要求,在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时要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结合我市实际,我们鼓励新型农村社区接入供热管网或者使用“多能合一”的区域集中供热技术;在具备燃气管网的地区推广燃气壁挂炉;鼓励推广符合农村生活习惯的生物质采暖炉;因地制宜推广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蓄能式电暖器(根据省里要求,普通空调不符合清洁取暖要求,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需要满足在-20℃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COP≥1.9);鼓励地质条件允许的地区使用地源热泵等新技术、新设备。
清洁取暖设备的选择要符合省、市清洁取暖规划要求,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省有关强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取得3C认证(不在3C认证目录的,取得CQC认证);选择设备时可以参考《山东省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技术指南》(鲁建村字﹝2017﹞46号)、《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鲁建城建字﹝2018﹞50号)相关要求,指南未明确的以相关国家标准为准。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我们会与临沭县住建局一起与您保持密切沟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快改造步伐,争取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燃气行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马震 承办科室:村镇建设科 电话:813876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