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建议字(2021)第5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080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张桂玉等8位代表:
你好!《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对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就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装配式建筑是指将建筑的部分构件在工厂进行标准和批量预制后,运输到施工现场后进行吊装与连接而成的建筑,装配式建筑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通过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在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特征,从而实现建筑过程从“建造”到“制造”的转变。能有效提升工程质量,推动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智能化、模块化转型,符合节能减排、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2019年323号省长令《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都明确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应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等要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力地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二、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
我市坚持政策引导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工程建设,全市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1家,省级示范基地9家,先后有11个省级装配式示范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建筑大力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比例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取得新成效,2020年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230余万平方米。
一是政策引领日趋完善。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发展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通知》、《关于全市学校等公共建筑项目建设中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通知》、《关于强化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管理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落实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制定容积率奖励和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等激励政策,强化了施工图设计审查,形成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制度闭环。
二是狠抓示范带动。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前期抓好西部商城会展中心、沂水中心医院颐康楼等市级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先后开工建设了费县城开悦府、临沂鲁商中心A9号楼等7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推进了北城二期学校建设和费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示范,发挥了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全市有120多个建筑使用装配式建造,建筑面积约500万平方米。
三是产业布局基本形成。编制了《临沂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8-2025年)》,打造形成了“一中心、四区域”发展格局。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为突破口,天元钢构等7家钢结构骨干企业生产能力达到55万吨。城开远大、天元绿色建筑等8家混凝土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陆续建成投产,部品部件产能达到40万m³;吉美建材等木结构企业实现规模化生产,联合汇众、东岳地球村集成房等10余家建筑墙板生产企业向装配式建筑转型,产能满足目前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市场要求。
四是装配式建筑技术和人才支撑水平不断提高。成立临沂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专家组,开展装配式建筑体系、部品构件生产技术论证。引进国内领先的钢结构、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体系。成立了装配式建筑设计研究院、装配式建筑设计BIM技术研究中心、装配式建筑教育联盟。邀请国家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等对全市装配式建筑专业人员进行培训2000余人次。
三、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措施
针对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建筑节能科技科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关于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深入分析研究,形成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推动绿色金融。
2020年,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联合地方金融监管局等8部门联合转发省8部门《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支持开展绿色建筑产业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加大绿色生态城区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二)推进发展政策的落实落地。
1.关于招商引资政策。通过与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沟通,市里已经将装配式建筑产业作为招商重点实施招商,依托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积极“走出去、请进来”,促进行业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以新型装配式建筑园区为载体,坚持项目带动,围绕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总体目标,招引一批重点项目。近年来,引进了长沙远大、江苏成方、济南乾元泽浮、杭萧钢构、精工钢构、中交集团等装配式建筑企业,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企业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进行产学研用合作,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不断完善。
2.关于给予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6〕31号)文件,明确将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生产企业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3.关于大型部品构件的交通运输问题。通过沟通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目前我市具备大件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有1640家,车辆5736台,可以提供预制混凝土构件及钢构件等超大、超宽部品部件的运输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精神,目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路检路查中依法依规暂不对外廓尺寸超限的运输行为实施检查,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按照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市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会提供相关的服务。
(三)深入开展装配式人才培养。
征求了市教育局、职业学院的意见和建议。我市鼓励校企在装配式领域加强合作,支持市内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文件要求,开设了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技术、装配式建筑施工等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开展装配式实践及校企合作,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设立实训基地。临沂职业学院联合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城开远大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临沂(中交)科技有限公司等建立了长期校企合作关系,并联合成立校外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为学生装配式建筑专业实操培训奠定了基础。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人社局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印发了《临沂市建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临建发〔2020〕54号),对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人员、装配式建筑技术工人进行补贴性培训。
(四)加强装配式建筑土地保障。
1.贯彻落实《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2017年以来,为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健全了《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落实到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同时强化了施工图设计审查,实行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终评估机制,推动施工全过程监管,形成制度闭环,有力地推动了装配式建筑的稳妥发展。2021年,全市中心城区、各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分别达到30%、20%,装配率达到45%”。
2.对生产企业基地、园区建设提供差别化用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通过沟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土地指标跟着项目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实行增存挂钩配置年度计划指标政策以及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规定,要求各县区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全力保障有效投资项目落地。
下一步,我们以大力推动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为契机,突出重点要求,把握关键环节,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措施。一是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密切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在绿色金融、道路运输、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人才培养等方面继续研究完善奖励激励政策,形成推动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的合力;三是加强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通过组织技术交流会、培训会、现场会,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装配式建筑的提质增效;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全方位、多视角普及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我市建筑节能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张济民 承办责任人:赵 勇 电话:830716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