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B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建议字(2021)第17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A20210161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尤如峰等12位代表:
你们好!《关于对城市中心区军工企业家属院棚户区进行改造的议案》收悉,感谢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注,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2021年我市棚改任务情况
2021年1月1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1年我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我市棚改任务为新开工安置房2979套,基本建成5000套。1月26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公布2021年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县区,我市新开工任务涉及郯城、兰陵、平邑3个县4个棚改项目。
二、提议改造项目情况
我局第一时间会同兰山区住建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军工企业家属院实地调查。经落实,苗庄小区军工企业家属院大多为原三线厂职工家属院,多数住户年龄较大,经济来源少,主要集中在苗庄小区北区。房屋建筑面积小,建筑密度高,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高度多为4-6层楼板结构。鉴于该小区容积率较高,需充分论证先行落实片区规划问题,切实保障还建安置。由于住户年龄普遍偏大,外出租房躲迁存在较大困难,需对住户征收改造意愿进行摸底调查,妥善考虑住户临时安置问题。
三、兰山区棚改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拟改造区域通过深入调查摸底,满足以下要求,初步确定棚改项目后报区住建局。
1、符合《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的标准要求。
2、符合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4、按上级考核口径年度内能够完成项目开工任务。
5、核算好改造成本,确定安置区域使用棚改专项债券建设,有稳定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6、由社会资本方运作的棚改项目,应该取得地块用地手续后,方可列入棚改计划。
7、棚改区域内,村居或企事业单位改造意愿强烈并形成一致意见的,报属地镇街同意后,方能申报。
(二)项目会审。由区住建局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审,符合条件的棚改项目向区政府汇报。
(三)研究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棚改项目提请区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年度棚改项目,经区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五部门盖章后上报市住建局。
经落实,该项目暂未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将根据住户改造意愿,研究制定片区改造规划。建议各位代表积极与银雀山街道办事处进行沟通,由住户提出改造申请,共同分析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兰山区政府将在充分开展本地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当地棚改项目和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县区业务指导,做好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分析项目的可行性,积极推动符合认定标准的项目申报棚改计划。为棚改居民实现“安居梦”,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兴旺 承办责任人:牛德红 电话:821671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