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政协字(2020)第5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90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聂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议很好,对危房改造工作做了阐述,对目前存在问题做了很好的分析,并提出了4条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议,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住建局用实、用准、用活政策,通过实施危房改造让贫困家庭危房变新居,旧房展新颜,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2012年以来,我市累计改造农村危房8.2万户,解决了4.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让贫困户住进了安全的新房,实现了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极大提高了人居环境。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一)全面排查,动态管理,进一步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坚动态管理,应改尽改,对于新发现的4类重点对象和即时帮扶人员的危房,实行动态管理,精准分类组织施策,能改则改,宜搬则搬,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加强对B级农村住房的动态监测,一旦发现转为C级或D级危房,及时进行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认识,全面提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效。危房改造,不仅仅局限于房屋主体改造,而是统筹考虑贫困户的整体住房安全,全面提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效。一是在确保改造后房屋主房安全的同时,及时消除院落内配房、门楼、厨房等安全隐患;二是在确保改造后房屋主体安全的同时,避免出现墙皮脱落、用电线路、门窗设施不安全等问题;三是避免出现房屋虽然进行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但未进行墙体粉刷、屋内吊顶、居住环境较差等现象。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各项惠民政策。将危房改造与农村改厕、清洁取暖、美在农家等活动相结合,有效落实上级给予的惠民政策,极大地提高贫困群众生活居住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感。
(四)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效果。一是突出风貌特色。加强对危房改造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充分体现地域特征,更加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沂蒙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沂蒙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评选,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15个,免费向县区、乡镇发放图集3000余册。二是做好结合文章。把农村危房改造与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严格按照村落保护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临沭县曹庄镇朱村修缮和改造农村危房110户,改造后房屋保持了传统村居原有特色,极大提升了改造效果;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村改厕和村庄道路硬化、乡村旅游等相结合,在解决住房安全的同时,极大的改善了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沂水县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四门洞村实施“双改”,改造危房5户,改厕72户,在满足居民生产生活的基础上,保持了田园风光和传统特色,改善了人居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还不够,农民群众对政策还不了解或存在着模糊认识。危房拆除后,为了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私自增加建筑面积、更改建筑规模。二是对新型材料的认知度不够,以后存在产生建筑垃圾的可能。改造房屋大量使用砖、水泥、沙、石等不可再生建筑材料,有的房屋短期内即将进行拆迁改造,由此将产生大量建筑垃圾,也加重了对环境影响和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认知水平。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农民对“危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增强广大农民应用新型节能材料、节能技术的认可度,通过政策的引导,激发农民的自觉意识。二是加强监管,适时确定危改鉴定,短期内拆迁的相应的不再进行改造。加强对农村住房的动态监管,规范建设标准。三是倡导新技术运用,深化以改促能目标实现。积极引导和鼓励危改户建设节能住房,引导推广钢木结构房屋、复合墙体、塑钢门窗等农村住房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四是对可再生材料建设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等同传统砖混结构房屋。可再生材料建设的房屋拆除后产生的钢材、木材等材料可回收重复利用,减少建筑垃圾,降低资源浪费。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通过您和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危房改造等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成效。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8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住建局村镇科;811207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