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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31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7-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43号提案《关于规范市政设施施工 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43号提案《关于规范市政设施施工 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的建议》的答复

2021-07-13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政协字〔2021〕第27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43号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陈际科委员:

您好!《关于规范市政设施施工 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具有一定的操作性,有一些建议我们已在具体管理工作中进行了部署,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建议,梳理核心内容,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前告知市民市政建设计划。一是道路封闭前联系交警部门做好绕行方案,通过媒体对外宣传公示。二是加强工地周边提示警示,关键部位设置临时信号灯或安排专人值守。三是施工现场规范设置围挡,文明施工,设置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接受市民监督,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二、加强施工管理,统筹安排施工计划。一是工程建设前充分征询各地下管线单位意见,同一路段避免重复开挖施工。二是实行分期、分段施工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三是坚持“大修在夜间、小修避高峰”,多措并举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三、加大工程检查巡查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项目施工进度的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无故延迟施工和不文明施工行为,不姑息迁就,将按相关规定严厉处罚。

四、加强市政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的监管,严禁非法分包转包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保证市政设施建设规范有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112201。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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