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3)第12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35号
提 案 的 答 复
臧书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助力民生品质提升的有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督检查”的建议
(一)全域抓实综合整治。2022年12月2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全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整治工作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22个成员单位抽调36人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交办督办、督导考核、重点街道和重点小区帮包等10项制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明确7类整治重点、2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问题解决,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全面加强行业监管。每季度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已评选“红榜”项目215个、“黑榜”项目107个,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每月对投诉量前50位的项目,列入“红色预警”名单,实行重点监管;连续两个月居前50位的,列入“预淘汰”名单,督促企业更换项目负责人;连续三个月居前50位的,列入“负面项目”名单,按法定程序更换物业企业。目前,全市共通报物业企业64家,约谈项目负责人586人次,更换项目经理37人,清退物业企业28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二、关于“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的建议
一是在今年的综合整治工作中,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全市总量10%的小区业委会履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问题多、投诉量大的业委会;建立专项述职制度,组织业委会向全体业主开展年度述职和重大事项专项述职,接受评议监督。二是制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加强社区基层治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已形成初稿。三是业委会委员选举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根据小区规模配齐业委会成员数量,同时要主动引导党员业主参选业委会委员,建立社区党组织评议业主委员会制度,评议结果作为业主委员会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破解物业费收缴难题”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物业智慧平台、微视频、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相关政策,让广大业主明白“物业服务人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的规定,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观念。
(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编发《小区突出问题解决典型案例》,召开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现场观摩会议,推广了蒙阴县、费县在物业整治方面的经验做法。针对投诉量前6位的街道,实行市专班帮包责任制,每月向县区交办诉求较多的重点小区,累计交办181个,22个更换了项目经理,18个更换了物业企业,162个小区实现投诉大幅下降。每季度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已评选公布“红榜”项目215个、“黑榜”项目107个;通报物业企业64家,约谈项目负责人586人次,更换项目经理37人,清退物业企业28家。
(三)重视群众诉求解决。5月至8月全市物业投诉量连续4个月实现单月同比下降。8月份,853个小区实现“零投诉”(占24.8%),1307个小区投诉数量仅为1件(占38%)。
四、关于“鼓励支持物业公司做大做强”的建议
一是积极培育城发物业、开元上府、水韵华苑、奥德天玺等通过省厅第二批“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项目和企业复核,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指导兰山区金域华府成功申报省管党费支持项目,助力创建高标准“齐鲁红色物业”党建示范点。三是指导我市幸福小镇、奥正诚园等小区在全省选树“美好家园”典型案例活动中,被审核确定为典型案例小区,在全市树立了行业标杆。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1129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刘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及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省住建厅开展“齐鲁红色物业”三年行动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物业行业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沂蒙红管家、服务三六五”为品牌,以“党旗红,物业兴,社区治”为目标,持续推进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工作,持续深化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一、关于“‘先验房后收房,政策真正实施作用”的建议
为规范物业管理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起草了《临沂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目前已向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骨干物业企业征求了意见,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临沂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计划于近期发布实施。
《办法》中明确了验房和收房的步骤和程序,规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政策指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新建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权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处理等工作。《办法》中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人移交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效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关于“提高物业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的建议
(一)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自今年2月份开展全市物业行业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我们要求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物业从业人员培训活动。市物业协会每月至上开展一次物业公益大讲堂或"访学季"活动,并邀请国内知名物业专家来临授课,或安排全市优秀的物业从业人员作经验分享,或组织广大物业从业人员分批次到示范小区学习交流。截至目前已培训超过3500余人次,取得较好效果。
(二)举办全市物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每年举办一次职业技能竞赛,竞赛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竞赛项目分为物业管理员、电工、消防、客服、垃圾分类等。通过举办技能竞赛,有效提升了我市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尤其是在今年上半年举办的全省物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我市选手更是一举夺得物业管理员组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临沂代表队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关于“让业主委员会真正的发挥职责,让其成为物业与业主的桥梁纽带”的建议
市住建局起草了《临沂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评价办法》,在推动小区业主委员会加强社区基层治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考核评价办法》对于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的分工、配合、协作、监督等一一进行了赋分,对提高业委会的履职水平,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关于“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和引导,建立健全的物业评价体系”的建议
市住建局印发了《临沂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指导意见》,对于群众意见较大,质价不符现象开展质量评价,评价由辖区街道办事处组织,评价小组成员需有50%以上的业主。对投诉量比较多的街道进行驻点督导,被动落后的县区和街道负责人进行约谈,市县两级累计约谈33人次
五、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
通过临沂物业管理官方网站、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张贴宣传材料、深入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对《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多维度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六、关于“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的建议
市住建局联合组织部门充实物业治理力量,今年以来,调整优化小区党支部书记962人,补充社工635人,选配楼长和单元长1.7万人、累计达到5.9万人。按照党员占比不低于60%比例组建“红色业委会”,全市已组建“红色业委会”2437个、占比达到95.4%。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1129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张兆平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物业服务社会化管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完善物业服务社会化管理政策,健全问题处理机制”的建议
(一)推进《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开展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27136份,形成了《<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调查问卷分析报告》。5月13日,召集部分县区物业科科长、街道物业办主任召开座谈会。5月19日-24日,赴兰山区、河东区、沂水县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6月2日,召集专家论证座谈会。6月15日,赴兰山区、平邑县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8月2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宝亮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
(二)制定《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活动内容、推进措施和工作目标,开展文明服务专题培训,编制《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指导规范》,指导企业提升文明服务意识。
(三)开展全市物业领域综合整治。市委市政府印发《全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整治工作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22个成员单位抽调36人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交办督办、督导考核、重点街道和重点小区帮包等10项制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明确7类整治重点、2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机制体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全市物业行业服务水平。
二、关于“明晰物业服务社会化管理的权责界限,完善多方联动机制”的建议
(一)完善体制机制。制定《临沂市物业管理小区质量评价办法》和《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意见》,健全完善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监管体系,建立“市级牵头、县区主责、镇街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街主体作用,运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整合物业管理职能,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部门联动。市县两级分别成立物业领域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围绕物业服务态度质量、车位管理、电梯管理等投诉较高的6个方面问题,专班22个成员单位定期会商,交流工作经验,形成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严厉打击保安服务违法行为,责令250家物业企业限期整改,清退保安员114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无违建小区”创建活动,今年已创建86个。市城管局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累计开展活动2687批次。市市场监管局检查电梯维保单位47家,市级立案查处11起。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查处物业企业99家,整改火灾隐患1266处。
(三)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物业智慧平台、微视频、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相关政策,明确物业服务范畴和业主的权利业务,化解因对政策条款不明晰造成的矛盾。
三、关于“提升基层物业服务社会化管理能力,完善社区协商机制”的建议
(一)强化党建对物业工作引领统领。引导物业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章程,推动党建融入经营管理;推动“红色业委会”建设,全市已组建“红色业委会”2437个、占比达到95.4%;推动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四位一体”协商议事机制,破解物业领域堵点难点问题。
(二)重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5月23日组织召开第十二期沂蒙红色物业公益大讲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专题培训暨“最美物业人”事迹宣讲会,共计1700余人参加培训。8月15日举办2023年度临沂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培训班,全市300余名物业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认知。9月23日组织第十三期沂蒙红色物业公益大讲堂-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会,通过分享案例、探讨实践经验等方式,为物业企业负责人提供了建设性的思路与方向。
四、关于“鼓励新技术应用,提高物业服务社会化管理的智能水平”的建议
一是建立市级“智慧物业”平台。目前在河东区试点推行,后期将整合各县区智慧平台,实现线上报事报修、投诉处理、日常监督检查和“三会三公开”落实情况动态监管一体化。二是指导县区建设智慧平台。目前,兰山区“沂蒙红领通智慧物业综合服务平台”、罗庄区建立“智惠家园”物业管理平台等8个县区的智慧平台系统已投入推广使用。三是指导兰山区建设公共收益监管系统,实现公共收益收支透明化,先进经验被省厅发文推广。截至目前,监管账户177个,资金余额1455.98万元。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1129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