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渐渐转暖,多彩的花季如期而至,在沂水县这片美丽的红色故土上,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正稳步推进。
四月初,沂水县出台并印发了《沂水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快了城乡融合发展进程。
《办法》是按照金融改革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紧密衔接的原则,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遵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改革要求,为惠农利民服务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将对建立健全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改革成果,提供新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