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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0-000045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城市供水供气安全生产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城市供水供气安全生产的通知

2019-09-30   作者: 点击数:  

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沭县水利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务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局: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全市稳定大局。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城市供水、供气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庆节期间城市供水、供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侥幸心理。各城市供水企业、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所有岗位“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安全稳定运行。各县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城市供水企业、燃气经营企业

全面开展城市供水、供气管线安全排查,做好重点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全面排查重点设备运行部位采取的防火、防爆和防静电措施执行情况,加强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及技术人员配备,健全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门站、调压、储气等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防范暴力冲击,确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可用。各城市供水企业要加强泵房、消毒间、清水池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和管理,加大供水水质检测频率,随时关注水质变化,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三、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要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城市供水、燃气安全的宣传和预警力度。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平台,多途径、大容量向燃气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依法承担起向广大用户宣传普及燃气使用知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入户宣传指导,确保用户燃气安全常识应知尽知,燃气操作技能应会尽会,营造“人人熟悉燃气常识、人人关心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设备和队伍保障工作。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随时调度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继续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情况要随时报送。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通过行业管理微信群10月1日14时前报送当天情况,4日14时前报送假期前4天阶段性情况,7日14时前报送国庆期间总体情况。其中,市区五区报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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