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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0-000059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3-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燃气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燃气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2019-03-04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3月1日,莒南县一烧烤店发生液化石油气爆燃,造成1人死亡,12人轻微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保障燃气安全运行,市住建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燃气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管道天然气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燃气安全宣传情况;是否实行供用气合同管理,并切实履行对合同供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安全用气指导、单位燃气用户培训等责任义务。

(二)各类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类设施检测检修及保养情况,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按规定定期校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专职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及考核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编制符合实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配备指挥机构和人员,落实应急设备、设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设施设备、场站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是否定期培训并持证上岗;所售瓶装液化气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是否建立燃气钢瓶标识制度,杜绝给未检验气瓶和超期未检气瓶充装;是否存在倒罐行为;是否对用户开展安全用气指导和安全宣传。

(四)餐饮场所安全燃气使用情况。根据市住建局、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等五部门印发的《临沂市燃气行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建发[2016]7号)要求,按照部门联动的原则,根据责任分工,牵头对餐饮服务行业燃气使用进行联合检查,保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

二、检查方式

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燃气企业及餐饮场所安开展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相关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好这次安全检查工作。

一要严格标准要求。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站点)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监管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予以销号。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要求,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对已掌握的和随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及时督促彻底整改。

二要强化协调联动。燃气安全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责任重、要求高、难度大,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三要加强应急管理。认真做好燃气事故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不断修订和完善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国家规定的事故上报制度,对各种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四要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对外服务窗口、入户安检、送瓶服务等时机,以公益广告、宣传栏、用气手册、明白纸、微信、短信、电视、广播等形式,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避免燃气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请于3月11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其中,市区五区报公用事业管理处,九县及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报公用科。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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