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临沂市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自今年起连续三年,对于市直管理的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项目市财政给予资金补助,2016年之后取消补助。
财政补助标准。自今年起连续三年,对于市直管理的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项目市财政给予资金补助。其中,对于采用CL建筑体系的剪力墙或框剪结构工程,18层及以下工程时补助8元/㎡,19层至33层工程时补助16元/㎡;对于采用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的剪力墙或框剪结构工程,18层及以下工程时补助6元/㎡,19层-33层工程时补助12元/㎡;对于采用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与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相结合体系的框架结构工程补助4元/㎡;对于采用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与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相结合体系的剪力墙结构或框剪结构工程补助8元/㎡。
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采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项目参照政府重点项目管理,纳入政务大厅绿色通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与返还、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立项与补助、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及专项资金补助、省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示范工程项目及专项资金补助、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科研开发项目及专项资金补助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有关设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评先树优等方面给予加分奖励。(委勘察设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