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我市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和中心城区带动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是农村城镇化的切入点。围绕打造幸福生活美好家园这一目标,我市统筹谋划,科学运作,稳妥有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我市立足实际,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提出了顺势而为、务求实效的总体思路,以中心村聚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百年住宅”建设等引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社区建设、以实施“四项工程”为重点的设施配套、创建生态文明四位一体,农房办、社区办、文明办、整治办、组织部五线联动、齐抓共管,走出了一条具有临沂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之路。目前,全市共规划新型农村社区1818个,其中已建成256个、在建545个、新开工132个。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如何解决,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市财政自2009年起,每年投入3亿元专项资金,各县区按1:1比例配套,充分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改造。同时借力金融机构,加强贷款支持,全市信用社累计发放农民住房贷款2.01万户,金额9.95亿元。我市还优化资源配置,搞活土地运作,目前已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项目123个,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大项目区6个。
在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同时,我市大力实施以气上楼、水治污、暖入户、环卫保洁市场化物业化“四项工程”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发展和民生改善,让农民群众住得安心、放心、舒心。同时突出“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扎实稳妥实施农村社区建设改造。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只是规划引导农民建房和“上楼”,更重要的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我市突出“以产业为支撑”,推进社区与产业相结合。通过农村社区和产业园区同步建设,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和农村经济集约发展,促进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两个转变”,从而实现农村管理模式、农民生活方式和农业规模经营三大变革,最终构建起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格局。近年来,我市通过农村社区建设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93.6万人,增加人均工资性收入2600元,涌现出农民变市民、农民变工人、农民变商人、农民变“菜民”、农民变“果民”等多种现象。(委办公室 村镇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