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工程参建人员的建设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加强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的透明度,保障建设优质工程,临港区建设局对临港区在建工程建立建设工程责任公示制度,将《施工安全质量体系保障图》及《工程参建人员公示栏》进行公示,包括工程概况、主管部门、甲方代表、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沉降观测单位、基坑支护单位和检测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工程责任公示制度对临港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重要意义,一是进一步提高临港区工程建设管理的透明度,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二是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投诉权,及时纠正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三是促进临港区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开、民主、高效、廉洁,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使工程建设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