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住建局按照“抓源头、控过程”的总体思路,实行科室联动、挂牌督办,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一是抓好源头控制。把扬尘治理作为对新开工项目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所有项目开工前均要严格落实“6个100%和1个摄像头”要求,经主管科室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进入质监,否则,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郯城县住建局由安全监督科牵头,共5个科室协同工作,严格手续办理约束,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建设单位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并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期间的扬尘治理工作;项目经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抑尘措施。
三是突出重点治理。重点治理基坑开挖、渣土转运等土石方作业,严格落实道路硬化、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密闭运输、现场清扫保洁等措施;针对春季干燥多风特点,增加洒水降尘次数,严格控制4级风以上天气土石方作业行为。
四是严格处罚措施。对连续两次抽查发现扬尘问题严重的,给予挂“黄牌”警告,并给予不少于15天的停工整改。对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企业或项目,本地企业三个月、外地企业一年内不予参加新项目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