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建筑节能工作的政策方针,立足推动节能建筑建设,莒南县住建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打造节能建筑,扎实推进我县建筑节能工作。
狠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完成了金盾家园1#-6#住宅楼、保安大队家属院1#-3#住宅楼、看守所家属院1#住宅楼、财政局晟源居A、B、C、D住宅楼等共计总建筑面积5.87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并已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
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了祥龙花园B区1#-8#楼、C区1#-8#楼、龙泰花园、裕祥二期工程等共计9.29万平方米工程项目的太阳能安装施工。同时,严格执行省、市政策规定,要求十二层以下的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必须实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否则,不予以节能认定。
抓好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采取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相结合,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加强检查建筑节能产品及其产品认定与备案证书资料,全面进行节能工程隐蔽验收,加强民用建筑节能验收和认定。截至目前,全年共进行节能认定新建节能工程达32.2万平方米,涉及65个工程单体,全部竣工工程节能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