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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住建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对建筑节能设计达不到规定节能标准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要求所有新建项目使用墙体材料必须具有山东省节能认定证书和产品备案。
截至目前,共检查墙材企业14家,巡检巡查在建项目4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1-11月份全县新开工建筑面积88.9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备案面积11万平方米,全面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3.8万平方米的天元郯城服务中心综合楼节能监测系统建设通过验收,向上实时传输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