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临港区建设局从污染源头严格把关,切实降低扬尘污染。
在招投标阶段,要求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企业提供与正规运输公司签订的渣土、沙、石子运输合同,把建筑工地的渣土、沙、石子运输企业的资质、运营范围及从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进行资格预审,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工作。
在施工许可证办理阶段,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及现场文明措施费清单,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要经过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并监督实施。
在下一步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区内在建工程扬尘治理督导力度,对部分已开工但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下发停工通知书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标准的坚决不允许复工,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准予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