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建筑工地夏季汛期和高温天气施工现场防汛、防暑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施工人员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郯城县住建局根据施工季节特点,及时部署安排防汛、防暑工作,多措并举,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传达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增强施工企业夏季汛期和防暑降温意识。按照市住建局(临建质发[2015]9号)文件精神,郯城县住建局印发了《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夏季和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通知》,为企业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建筑工地及时做好防汛、防暑工作。另外,采取短信提醒与现场检查督导相结合办法,时刻提醒督促建筑工地健全完善相关措施,把防汛、防暑工作抓实抓好,确保汛期和高温天气施工安全。
突出重点,开展夏季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在要求全县17家建筑施工企业、驻郯项目部对夏季防汛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安全科、市场科等8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建筑工程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尤其要对现场临时设施、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的排水、支护、防风固定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关爱施工人员健康安全。夏季持续高温,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极易疲劳、中暑,为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县住建局督导施工企业对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保证现场足够的绿豆汤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茶水等,有效地防暑降温。落实每一位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物品,避免发生中暑事件。三是 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防暑和中暑自救能力。四是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改善生活环境,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为施工人员提供清凉饮品和常用防暑药品。五是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发生食物中毒时,立即起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公司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六是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等易燃场所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通过对建筑工地防汛、防暑工作的督查发现,都能按照要求,结合实际,不同程度地落实防汛、防暑措施,调整工作时间,供应足够的绿豆汤,为施工人员发放冷饮食品等进行防暑降温,为全县建筑工地夏季汛期、高温天气安全施工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