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研究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市住房政策拟定和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
(三)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造价和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经济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发布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材料价格;组织制定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技术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组织制定地方市政公用事业的经济指数、作业定额、费用标准等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招标投标、工程交易、有形市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统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和相关企业资质的管理。
(五)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民用建筑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雕塑建设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综合协调中心村建设。
(八)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市场的管理监督工作;参与拟定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组织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机械产品的检测和管理。
(十)负责编制全市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市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及市区各类城建项目的前期论证、工程设计审查、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认定、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新建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业产品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拟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运行规范和监督评价机制;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电子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12319投诉热线的运行和受理。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两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 临沂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请下载查看)
市住建局2015年收支决算表(公开).XLS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15295.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95.0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支出总计15295.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295.08 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科目,教育支出1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05.1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468.1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60.09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94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2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6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5295.08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29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9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104.73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5295.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8.4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业务专题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职工社保费和抚恤金支出等方面。
3、节能环保支出3305.13万元,主要用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生态示范区奖金支出等方面。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468.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规范性补贴支出、开展工作的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清理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经费、造价处人员及工作经费支出、城市防汛工作经费支出、污水处理费、路灯电费、路灯及排水维护费支出等方面。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60.09万元,主要用于建筑节能示范示范项目及墙体保温结构一体化补助及建筑节能改造支出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90.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18.4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业务专题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42.4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0.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职工社保费和抚恤金支出等方面。
3、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3305.13万元,主要用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生态示范区奖金支出等方面。
4、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10.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规范性补贴支出、开展工作的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45.40万元,主要用于城建办租赁费及工作经费支出;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支出372.55万元,主要用于造价处人员及工作经费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的公用经费和清理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经费支出方面;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防汛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153.8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94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104.73万元,本年支出9104.7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事务(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支出30.54万元,主要用于青年路大修工程款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7914.1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路灯电费、路灯及排水维护费支出等方面。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示范项目补贴(项)155.39万元,主要用于建筑节能示范示范项目及墙体保温结构一体化补助支出;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004.7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节能示范示范项目及墙体保温结构一体化补助支出和建筑节能改造支出等方面。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5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27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2.24万元(含局机关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81万元,公务接待费2.8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5.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8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较年初计划增加及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用增加等。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人次减少。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人次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新型城镇化德国培训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共计接待26批次,185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