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协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部署;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的监督及备案管理;监督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初审;查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
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临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招标办2015年决算.doc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60.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60万元;支出总计16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8万元,结余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49.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4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60.6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60.6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为16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 135.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5.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0.6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35.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出25.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社会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60.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2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9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 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为1.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6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小(科级)单位,2015年全年无国(境)外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招标办和造价处两个单位合署办公,公务招待费都从造价处的账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临沂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规定,单位搬到北城新区,车辆出行减少。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1.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