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件第一次年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我委IC卡执法证件到期年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为做好本年度IC卡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及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和培训的范围:持有IC卡执法证件且执法证件有效期截止至2010年6月30日的人员,并填写《申请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人员登记表》(附表1)
二、因工作调整、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不予年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行政执法证件不予年审人员登记表》(附表2),并收回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
三、各科室(单位)请于5月14日前将所填表格(附电子版)和培训教材费(69.5元/人),一并交到委政策法规科。
四、因未及时上报《申请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人员登记表》和缴纳培训费用的,而影响IC卡行政执法证件到期年审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孟凡武、刘金田
联系电话:8051916
电子邮箱: fg1916@163.com
附件:1、申请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人员登记表
2、行政执法证件不予年审人员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