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起草中心城区供热和住房保障服务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规定。参与拟订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划定热源企业供热范围。 (二)承担中心城区供热市场、热源企业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供热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供热、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信访处置工作。承担供热年度考核评估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参与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分配、补贴发放、上市交易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公租房使用管理规定,承担市级直管公租房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制度,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和使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