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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0-000008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7-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和2019年城建统计年报数据开展统计核查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和2019年城建统计年报数据开展统计核查的通知

2020-07-24   作者: 点击数:  


2020〕23号 

各县区住建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根据局党委工作部署,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对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和2019年城建统计年报数据开展统计核查的通知》的要求,市里决定对各县区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和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数据开展统计核查,请高度重视,认真准备,首先开展全面自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查目的

     对各县区城市建设统计重点指标开展核查,了解实际情况,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确保数出有据、数出有源、真实可靠。

二、核查内容

(一)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核查当地投资月报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落实、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数据源头管控和质量把关情况,以及月报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

(二)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重点核查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等相关测评和对外公布的指标,包括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污水垃圾处理等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核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县区请对照核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梳理统计工作机制建立、责任落实、条件保障、数据管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查找主要不足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措施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现场核查。在各县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核查小组,选择部分县区通过座谈交流、调阅原始记录、核对统计台账、现场查勘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进行通报。核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于7月24日下午三点前将核查联络人发送至市局财务科邮箱,7月27日前,将自查报告发送至市局财务科邮箱。

人:综合财务科 董强

联系电话:7673636

协同邮箱:市住建局财务科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和2019年城建统计年报数据开展统计核查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3日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对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和2019年城建统计年报数据开展统计核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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