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关系社会稳定,是底线工作、民心工程。我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通过工资专户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施工现场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六项制度”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较好地维护了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是,仍有部分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未能履行好工资支付责任,部分务工人员未能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一些企业、班组长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一些班组长借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材料费、机械费、工程款等,引发上访案件,扰乱我市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人社、公安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并将部分农民工工资警示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通报。
希望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局将采取“一案双查”、专项检查、“扫马路”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检查等,强化对在建项目及各方市场责任主体落实情况的检查,依法对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并实行联合信用惩戒。希望住建领域广大农民工朋友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用工协议、确保已被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并打卡进出工地、正确运用维权途径及维权方式,依法理性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警示案例1】邵某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河东区某东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邵某雷为该项目劳务班组负责人,拖欠该项目住宅楼外墙保温班组15名工人2021年工资31万余元。经河东区住建局多次调解,邵某雷拒不支付民工工资。
2022年2月16日,河东区人社局联合河东区住建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2 年8月4日,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以邵某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并对当事人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
【警示案例2】胡某霞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案
2022年4月至10月间,反映人胡某霞多次组织人员统一乘车、统一着装到临沭县住建局、临沂市住建局、临沂市信访局投诉临沭县某学校项目拖欠其工资。
经查,胡某霞为该项目实际施工负责人,施工期间工人工资已结清,其反映欠薪情况实为存在纠纷的工程款、借款及利息。在临沭县住建局已协助其追讨回部分工程款的情况下,仍编造事实恶意上访、缠访,跟随其一起讨薪的实为其债主或亲戚。
针对胡某霞行为:
1.公安机关对其和跟随其闹访的同伙进行了训诫,反映人胡某霞具结悔过。
2.临沭县住建局向全县在建工地发出提醒,今后各工程项目对反映人胡某霞慎重使用。
3.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给予信用惩戒,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减10分。
【警示案例3】刘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2021年3月,北京某公司在临沂承包了一工程。在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相关施工费用后,该公司负责人刘某仍拖欠64名工人的劳动报酬447万余元。经临沂市人社局和住建局多次协调并责令整改,刘某仍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2022年8月25日,临沂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兰山公安分局。
兰山公安分局经进一步审查,于2022年8月29日对该案立案侦查。2022年8月3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归案。
目前,支付农民工工资387万余元,剩余工资由公安机关妥善处理中。